規則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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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何謂「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與「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有什麼不同?
A1: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係指直接開放申請第二層之網域名稱(如xxxx.台灣),其申請資格不需文件審核,在中華民國立案之公司行號、組織機構或具中華民國身份之個人均得申請。
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係指依類別性質而預先指定之第二層網域名稱(如xxxx.商業.台灣;xxxx.組織.台灣;xxxx.網路.台灣),其註冊申請係指將其下之第三層網域名稱直接開放申請使用。其資格必須先在國內註冊英文網域名稱(第一層為.tw,但不包括.idv.tw),才能於本小組免費註冊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
Q2: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於何時開放註冊?
A2: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之註冊服務,於2001/02/16中午12:00正式開放線上註冊。
Q3: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之申請資格為何?
A3: 在中華民國立案之公司行號、組織機構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均得申請。
Q4: 申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之基本原則?
A4:
(1)依「先申請先發給原則」。
(2)申請人得申請多個網域名稱,惟未完成繳費之網域名稱最多限20個。
(3)不需文件審核,惟需利用電子郵件方式確認。
(4)申請繁體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BIG5),同時註冊簡體之泛用型中文域名(GB)。
Q5: 未在台立案之外國公司可以申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嗎?
A5: 可以。外國公司 /人可自行線上申請,無需透過律師事務所代理;申請程序,依本中心之規定線上申請。
Q6: 申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字元之規定為何?
A6:
(1)可使用之字元除漢字外,並可以含52個大小寫英文字母、0-9數字、連結符號(-)等63個字元,其中文數字部份不得以全型之型態註冊。另RFC-1035所規定之特殊符號不得使用。
(2)字元長度規定:網域名稱至少需三字元,經punycode轉碼後,至多六十三字元之取名限制。
(3)註冊之文字內碼目前僅提供中文BIG5。
(4)網域名稱命名長度不需包含 "http://www." 或
"www." ,域名類型 ".tw"也不包含於4~63個字元長度內。
申請與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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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如何申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
A7:請您至「Seednet網域名稱申請」網頁http://rs.seed.net.tw,選擇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之申請,其申請程序及流程,皆採按畫面之指引即可完成。
Q8: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保留字的限制有哪些?
A8: TWNIC對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保留字之範圍共五大類,詳細規定請參照
https://www.twnic.net.tw/dnservice_announce_restore.php
即可。 以上保留字若所屬機關單位(教育部電算中心、研考會)欲提出申請,可自行向其權責單位註冊登記。 Q9: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收費標準為何?
A9:需按使用年期繳交管理費用
- 1 年期 - 新台幣 $800 元
- 2 年期 - 新台幣 $1,600 元
- 3 年期 - 新台幣 $2,160 元
- 5 年期 - 新台幣 $3,400 元
- 10 年期 - 新台幣 $6,400 元
Q10:收到繳費通知後,接下來要如何繳費?
A10:詳細繳費流程及說明請參考『繳款說明』。
使用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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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我所申請的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註冊資料異動、密碼查詢或遺失應該如何處理?
A11:請您至Seednet網域名稱申請網頁,下載『異動申請表』("Reguest
for Change" form),請填妥欲查詢及異動的項目相關資料後,公司請蓋大小章/個人請蓋私章,連同公司/個人證明文件,回傳至(02)2659-9789
Seednet網域名稱申請小組。更改後,本中心將會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您。
Q12: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如何設定DNS?
A12: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的 DNS(HOST/IP)指定, 可選擇「 DNS 模式」及「主機模式」設定。主機模式就是由 TWNIC 的 DNS 直接回答你的中文網域名稱的 DNS 查詢 。如果你要自行架設 DNS那也可以採用傳統的DNS設定模式,當然你必需要有中文的DNS軟體,若您需要相關的中文的DNS軟體或轉碼軟體請至 http://中文.tw 下載,詳細的安裝及設定方式也可在前述網站找到。
此時您必須依網域名稱的各種編碼依序將各種編碼的 DNS設定值填入(當然DNS都必須設定好),設定方式與一般英文網域名稱設定的方式一樣。
Q13: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DNS指定多久後才會生效?
A13:當您設定完成DNS(HOST/IP)指定後,註冊系統會定時更新TWNIC DNS的資料庫,全台灣約需24小時,全球約需3~5天的時間,約24小時您就可以來測試一下此中文網域名稱是否可用。
Q14:我應該如何可查詢與變更DNS(HOST/IP)的資料?
A14:此項作業需要用戶本身利用該公司申請Domain Name時設定之密碼來做指定作業。請您至『域名管理介面』選擇【DNS(HOST/IP)指定】,輸入所需資料,確認無誤後便可完成。
Q15: 為何我已將DNS指定完成,仍然無法連上泛用型中文URL的網頁?
A15:
無法使用中文之 URL ,可能有下列三種情況:
(1)可能 DNS 未設定正確您可以先 ping 中文網域名稱。看是否有正常回應。
(2)可能您的 web server 不支援中文。請確認 web server 是否正確設定 punycode 。例如:數聯 .tw 轉碼後為「 xn--sdv331d .tw 」,必須要在 web server 的設定檔上將 punycode 的域名設定上去 。 Punycode 轉碼網頁 ( http://xn--fiq 228c.tw/technology/punycode.htm )
(3)瀏覽器並不支援 IDN 標準。請下載中文通 ( http://xn--fiq228c.tw/download/download_01.htm ) 。
Q16: 為何可以連上泛用型中文URL的網頁,但是圖檔仍無法呈現出來?
A16: 這個現象主要是IE檢視網頁之編碼格式不是繁體中文(Big5)時,就會主動將URL作轉碼,但會轉錯字,所以URL會找不到,如果將該網頁改成Big5編碼即可解決。
Q17: 如何架設中文DNS環境?
A17:
現有的 IDN 標準已經不需另架設特定支援八位元的 DNS Server ,只需將中文主機名稱轉為 punycode 來設定即可,詳細的設定方式及轉碼工具可到 http:// 中文 .tw 找到。
Q18: 如何測試中文網域名稱是否設定正確可運作? A18:
(1) 最簡單的測試方式就是直接在用戶端瀏覽器的網址處鍵入所設定的Web主機網址,例如: http://台網中心.tw或是利用Windows ﹝開始﹞﹝程式集﹞﹝命令提示字元﹞(MS-DOS 模式),進入MS-DOS模式後直接利用ping 這個指令來測試就可以了。
(2) ping 的使用格式如下:
ping IP 位址 或 網域名稱全名。如: C:> ping 台網中心.tw
(如您已設定好自動附加尾碼.tw,及可以不用打最後面的.tw)
如果設定生效的話,畫面會列出相對應的 ip位址且該ip位址會回應這個測試指令,(請確定此ip即是您的Web伺服器的ip,如不是請至註冊網站重新修改DNS/HOST IP 位址)如果看到此畫面代表該中文網域名稱設定以生效啟用了。
Q19: 如何將所申請之中文網域名稱登錄到各入口網站之搜尋引擎?
A19: 各入口網站如果有提供中文網域名稱登錄服務,則需請使用者自行參照入口網站所提供中文網域名稱登錄服務之相關說明。
Q20: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可以在兩岸互通嗎?
A20: 是的,「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經完成DNS設定後,在兩岸中文網址透過漫遊之機制是可以互通的。也就是說,在台灣的使用者可以用繁體中文網址找到大陸的主機,同樣的在大陸的使用者可以用簡體中文網址找到的台灣主機。
Q21: 繁體、簡體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有何差異?
A21: 中文 E-mail address最大的問題點在於現有的client端讀信軟體(如Outlook, Netscape..) 並不支援中文 E-mail Address,若有支援IDN的讀信軟體再加上Mail Server的主機名稱設定成punycode就可以使用。
Q22: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之URL在全球皆可以使用嗎?
A22: 只要使用者有一台中文環境之電腦上網,基本上是全球皆可以使用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的,但與國內使用者同樣需指定到支援中文之DNS(參考Q19),也可能需克服browser端衝碼問題(Q21)…等,與在國內之使用者一樣可能遇到之問題都可能遇到,解決之方法在本FAQ中皆可找到。
Q23: 可否將泛用型中文網域設定到免費網頁空間 ?
A23:如果是一般常見的免費網頁空間,如PChome提供一個子目錄空間給您(例:http://home.pchome.com.tw/john1234/),那是不行的,目前僅提供虛擬主機的設定方式,且現行免費網頁空間並未支援中文域名。(可使用轉址服務來克服此問題)
Q24: 「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可以使用E-mail嗎?
A24: 中文 E-mail address最大的問題點在於現有的client端讀信軟體(如Outlook, Netscape..) 並不支援中文 E-mail Address,若有支援IDN的讀信軟體再加上Mail Server的主機名稱設定成punycode就可以使用。
爭議與其他 ▲top
Q25: 如果我公司名稱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被別人註冊走了怎麼辦?
A25: 建議您可以至TWNIC認可之「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申訴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自民國90年3月29日開始,正式與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台北律師公會簽約;由這兩家受認可的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構,受理.tw網域名稱爭議問題的處理。如果您有網域名稱的爭議問題,可以向以下這兩家單位洽詢。
組織名稱 |
認可日期 |
聯絡電話 |
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 |
2001.3.9 |
(02)2739-8171 |
台北律師公會 |
2001.3.9 |
(02)2351-5071 |
Q26:
如何辦理網域名稱所有權移轉(甲公司變更為乙公司)?
A26:
請您下載下列表單並附上相關證件:
- 『網域名稱所有權移轉申請單』 :請填妥欲異動的項目相關資料。
公司或機關用戶:請蓋上新單位之大小章;個人用戶:請蓋上新持有者之私章。
- 『 Domain Name移轉同意書 』:請填妥欲移轉之雙方單位相關資料。
公司或機關用戶:請蓋上雙方單位之大小章;個人用戶:請蓋上雙方持有者之私章。
- 雙方之證明文件。
公司或機關用戶:請附上新舊單位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立案證書。
個人用戶:請附上新、舊持有者之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上述文件一併傳真或郵寄至本小組即可。
若移轉之公司為國外公司,其程序與新申請網域名稱相同,需先委託本國之律師事務所代為辦理。
請附上代辦之委託函,其餘文件與域名所有權移轉所需文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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